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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什么是触底利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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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23: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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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一月份的时候启盟律师律所曾刊登过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2017年1月20日西班牙公布了新的皇家法令1/2017,本法令是针对触底条款对消费者所采取的紧急保护措施。此法令旨在解决贷款合同中含“触底利息条款”的争议。
  在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合同中,若有 “触底利息条款”,则不论浮动利率如何变化,银行所收的利率都会有一个最低指标,这便是触底利息条款的作用所在。
  这一条款的存在就导致了如下的情况:尽管银行利息自签合同之日起有跌幅,借贷方所支付的每月按揭并不会减少,因为银行为了预防利率的下降,早就定了一个“最低指标”。
  比如最近,事务所来了一位张女士(化名),她当初在贷款的时就签了一个“触底利息条款”,是一份为3.75%的贷款合同,因此,即使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的拆借利率下降到3%,张女士所要付的按揭仍旧是3.75%,而非3%,就这样,张女士长年累月地支付着最低为3.75%的按揭。
  后来,张女士碰巧看到了我们的文章,便来到了我们的事务所寻求帮助。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从2017年01月起,受到该“触底利息条款”影响的侨胞们,无需通过走司法程序,就可以向银行讨回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今为止多付的利息款。
  侨胞们可以寻找在触底利息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向其出示贷款合同,律师会检查合同内容,并且计算可以讨回的触底利息预计数额。
  借贷方需要给银行递交申请,银行在收到申请后,如同意的话会计算应退还给客户的数额和利息。借贷方须就该退还数额表态,同意或不同意,若同意的话,银行与借贷方达成协议;若不同意的话,借贷方可以走司法程序讨要退款。
  在张女士的这个案子中,律师对于张女士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并递交了相关的申请,客户因之前的“触底利息条款”而多付利息,但最终我们为客户争取到了两万四千欧元的退款。
  若银行觉得递交的退款申请不合理,或银行在3个月的期限内没有做出回应,则庭外和解程序结束,侨胞们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求退款,那么这样的话,启盟律所友情提醒,侨胞们一定要记得咨询并雇佣在“触底利息”方面有资深经验的律师,让律师为您评估您的情况并向银行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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