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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关于钱的一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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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9: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钱的一些事儿

关于钱的一些事儿





  读者问:我和弟弟两个人在一个银行一起开了两人挂名的账户,即两个人都是titular(户主)。虽然我弟弟是户主,但这个账户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在用,我每月的工资也是由企业打进这个账户的。弟弟最近出了点麻烦,我担税务局会没收这个账户上的钱。但钱明明是我的,我怎样做才能避免因为他损失这个账户里的钱呢?
  律所回答:用两个人的名字在银行里开了户头,从法律上讲,并不意味着这里的钱就是两个人等同地拥有的财产。两个人都是户主,只能说明,他们之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从这个账户取钱,甚至取出全部存款。而实际上如你所说,虽然弟弟是户主,但他从来不用这账户上的钱。如果债权人要求没收你弟弟的财产,税务局可以通过银行封了你们这个账上的全部存款金额,称暂时冻结。一般是为了让欠债的人及时还债。这时,为了不被扣走你的钱,你必须出示法律上能够接受的文件,证明帐户里的钱都是你的,比如从账面上可以看出,这个账户的ingreso(存入)全是你的工资。如果能够证明这一点,可以取消冻结。但是,如若你实在没有办法证明钱都是你的,将被没收的也就只是全部余款的一半。
  读者问:我父亲去世了,我们兄弟几个可以接受他留下的遗产。但是,我们后来得知,父亲生前曾经为一家公司签署了作为他们一档子生意的担保人的公证书。现在我们的问题是:父亲去世了,我们还要继续为他们的生意做担保吗?
  律所回答:若要继承遗产,必须是继承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你们在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的同时,必须同时继承已故的人的所有义务,包括他留下的债务。那么,谈到你父亲担保的事情,这个担保的责任不会因为他的故去而结束。所以,你们兄弟几个一旦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也就继承了他作为保人的这一义务,你们也同时成了那家公司的生意担保人。如果你们不能或不愿再做担保人,除非与相关的公司联系,看他们是否可以更换担保人。如果对方同意,为此需要重新做一份“撤销担保”的公证书。
来源:欧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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