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时报消息:
马德里市政府全体大会于本周四正式通过一项新的市政管理条例,将禁止商家在街头向行人随意散发“小广告”,违者将招致751欧元到1500欧元的罚款。这项新法将在全文于马德里市政府官方简报上公布后开始生效。法规条纹中明确规定:不管是否递出具体的广告册或广告页,所有“以宣传推销”为目的和行人进行交流的行为“均被视为可处罚”性质。根据马德里城建可持续发展部介绍,此新规在接到当地旅馆行业协会的投诉后出台,但其覆盖的范围包括市政管辖区内的所有商家。
此外,根据新法第38.4条规定,房屋出售和出租的广告牌公开外挂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允许续期一年。同时,条例中也对施工中建筑用来覆盖脚手架的遮阳棚广告做出了新的限制,规定此类广告的设置不得超过严格规定的施工完成时间,或最多6个月,仅在初始阶段内可续期一次。 但不论期间内工程完成情况如何,十年之内将不会批准新的许可。针对违规行为,监督部门会勒令将广告撤除,并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处以751欧元到1500欧元的罚款。同时,对于接到违规警告的法人和自然人,一年之内不予批准安装广告画布的许可。
条例还规定,商家面向公共街道安装的广告数码屏幕不得超过30平米,除非有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许可,数码屏在每晚10点后必须关掉,但若有扰民投诉,其允许的使用时间还将被调整。每层楼外墙只允许向外设置一处发光屏幕,且必须配备暮光传感器。在屏幕播放宣传画面时不得发出声音。且此类广告屏禁止安装在列为国家特级文化遗产(BIC)建筑或历史建筑群上,例如国会大厦和Tío Pepe大楼等。
马德里城建可持续发展部官员介绍,此项新规旨在解决让行人和居民不堪其扰的光污染问题。另外,为了给各商家以时间适应新法,调整广告屏的安装,条例正式执行前将留出24个月的过渡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