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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买卖自主房时的税率变动—米乐律师为您解读 8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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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4 08: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销售自住房时(lakas或者haz)您应该首先了解自己对该房产的拥有年限,换句话说就是您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如果您购买该房产是在5年前,那么您是不需要支付16%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您在销售此房产时购买时间不超过5年,您需要根据不同年度阶梯式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举例让您了解得更清晰:

   2010年小王买了一套haz房8000万福林,想要以1亿福林销售,那么小王如何才能少交点税呢?

   下面我们分别列出不同年度小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10/2011年销售 1亿福林 - 8000万福林 = 2000万福林*0.16 = 320万福林税

   2012年销售 1亿福林 - 8000万福林 = 2000万福林*0.16*0.90 = 288万福林税

   2013年销售 1亿福林 - 8000万福林 = 2000万福林*0.16*0.60 = 192万福林税

   2014年销售 1亿福林 - 8000万福林 = 2000万福林*0.16*0.30 = 96万福林税

   2015年销售 1亿福林 - 8000万福林 = 2000万福林*0.16*0.00 = 不需要交税

  相信看完此表您一定很清楚了,也就是说销售已购买5年以上的房产,就不用缴纳16的个人所得税了。下期继续为您讲述购买房时应注意事项。


  注:米乐律师事务所详细业务及联系方式 详见本报26版



883期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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