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西班牙华人网 首页 头条 西班牙 查看内容

警方羁押被拘捕者72小时的做法可能被修改

2018-7-11 03:23| 发布者:匿名| 查看:1770| 评论:0

摘要:7月10日马德里(柳传毅) 众多周知,依据西班牙法律,西班牙国家警方于各种原因将一个公民临时逮捕时,警方针对被逮捕者可以施行限制其自由的临时性拘留72小时,也即关押在警察局拘留所三天,在此期限内须将被拘捕人 ...

7月10日马德里(柳传毅) 众多周知,依据西班牙法律,西班牙国家警方于各种原因将一个公民临时逮捕时,警方针对被逮捕者可以施行限制其自由的临时性拘留72小时,也即关押在警察局拘留所三天,在此期限内须将被拘捕人移交法庭接受司法过堂,也即让法官裁定这名嫌疑人是否该被继续关押或予于释放。西班牙公民权利和律师公会一些专家和律师团日前对此“泛滥延长拘留时间”的做法提出了抨击,要求政府内政部修改这一临时拘留机制,避免无必要地延长被羁押人的自由权利。


依据《国家报》,对此作出批评的是对西班牙的立法和权利捍卫均有影响力的西班牙公民卫士(Defensor del Pueblo)和西班牙律师公会的一些法学家和律师,这些专家指出,西班牙国家警方的习惯做法是过度、泛滥使用“72小时临时羁押法”,也即将任何人拘捕时,习惯做法是“倾尽法律认可的72小时羁押期限”,让被临时拘捕者无一例外地被关押在警察局三天,然后才移交法院结束初审,而依据律师专家的观察,许多人根本无需被羁押72小时,完全可以在被捕当天的24小时移交司法部门裁定,但国家警方已经养成“官僚老爷程序”,让所有人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嫌疑,均被羁押足够三天后才移交司法初审。


西班牙公民卫士(Defensor del Pueblo)和西班牙律师公会的联名上书说,西班牙宪法授予公民基本的自由和权利,但72小时羁押被泛滥、过度使用,让很多人的自由权利被毫无必要地予于延长,而宪法成立的四十年来,执法部门从无一道执法规则或一道内部指令,确定一个被拘捕者可以无需被拘禁满72小时地提前移交法官处置。西班牙公民卫士(Defensor del Pueblo)和律师公会称,在2015年时已经警告“72小时羁押法”涉嫌过度限制人权,这次是第二次要求政府内政部修改执法规则,也即让警方尽快地、无需一定要羁押满72小时才将嫌犯移交给法官。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