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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为何又遭警察“暴力执法”?

2016-8-30 00:03| 发布者:飞扬广告公司| 查看:685| 评论:0

摘要:  欧浪时评:这几天,马德里usera一名十六岁华人少年遭西班牙警察“暴力执法”的事引起了很多侨胞的关注。  据相关报道,该少年是看到住家楼下来了好几辆警车,以及有许多华人和老外吵吵嚷嚷以后,就想去看看发 ...
  欧浪时评:这几天,马德里usera一名十六岁华人少年遭西班牙警察“暴力执法”的事引起了很多侨胞的关注。


  据相关报道,该少年是看到住家楼下来了好几辆警车,以及有许多华人和老外吵吵嚷嚷以后,就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不过,“在家门口五米的地方,就被警察拦住了。一位年纪在三十岁左右,身高一米七上下,双鬓留胡子的国家警察问他有没有证件”。对此,华人少年解释自己家就在附近,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警察于是“强硬地对他说,没你的事情,就不要在这里,没有证件就滚回去。”

  对于警察的回答,华人少年“很是反感,说自己就住在这里,出来看看怎么回事不行吗?”“双方言语火药味渐浓”,西班牙警察见对方如此态度,“出其不意将其撂倒在地,用脚踩着头,向路口同伴大喊,有人袭警……”

  看过报道中的这些情节,不禁想起此前所发生的多起华人遭警方“暴力执法”事件。类似usera这名华人少年所经历的情况,其实在旅西华人中并不鲜见。近些年来,华人因在警察执法时,下意识地骂了个西语“他妈的”的脏话,或是醉醺醺地推搡两下,以及情绪激动地和对方大吵大闹等等,而被警察立刻放倒,并遭到殴打的事,已经发生了很多起,甚至可以说是一直在时不时地发生着。

  在一次,又一次华人遭西班牙警察暴力执法的事件中,当事人无不是义愤填膺,倍感冤屈。同时,有的侨胞和媒体也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般地高调谴责,乃至最终拉上了“针对,排斥华人”的“大旗”。

  对于警察涉嫌暴力执法的行为,当事人要依法维权,这是完全正当的,同时也是其应有的权利。但纵观事发经过,仍然十分年青的华人少年,以及其他更多的华人是有必要进行反思的。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遭遇暴力执法的华人在与警察对簿公堂这件事上,大多是虎头蛇尾,一开始时信誓旦旦,可到最后都不了了之。相应地,在官司上也肯定是输多胜少。这样,在事后维权的同时,事前预防,也就是如何避免在警察执法时屡屡“挨打”, 也就显得更加重要。

  警察从本质上说,是一国的暴力机构。在执法时,代表着国家领导机关来执行其所具有的强制力。所以,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配合他们的工作。对此,在法律,法规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否则的话,警察就有权行使强制力,以排除执法时的障碍,或是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在这方面,如果被执法对象认为警察的行为是不正确的话,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等等,但绝不可一味的以敌视态度进行抗拒,甚至是与其发生冲突。如若这样,警察采取有关强制措施,也是法律所允许的。相应地,自认为“有理”的当事人,也就变得“无理”了。

  在usera华人少年遭遇“暴力执法”这件事上,警察拦住他,不让其进入案发现场,很明显这是在执行公务。并且在当事人拿不出身份证的情况下,警察又一次地要他离开。但华人少年不仅没有听从对方的警告,反而火药味十足地与警察发生争执,那么接下来,对方自然要采取强制措施了。如果“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的当事人一开始就听从警方的命令,或是在警察第二次要求他马上离开之后,就立刻回家,那么也就不会发生后来的“暴力执法”了。

  警察在执法中是否爆了粗口,用了“滚”字,以及在采取强制措施,使用暴力的时候,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这都需要法庭在日后根据相关证据来认定。但不管怎样,在警方执法时,采取激烈对抗的态度,是非常不明智的,这样不仅会招致不必要的伤害,而且还会给对方造成“妨害公务”和“袭警”的借口。既然法律已经给了人们对警察执法进行申诉,控告的权利,并且当事人挨打以后,也想起了要走依法起诉的途径,那么为什么一开始就不能想到和做到这些呢?

  从usera华人少年遭遇“暴力执法”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来看,很明显这是一件偶发的个别性事件。警察是因为当事人两次不听执法命令,并且在发生争执之后,才采取行动的,而不是因对方的华人身份而进行“暴力执法”的。所以有关针对和排斥性的说法,有些过于敏感和狭隘。

  现在,对于华人不断遭遇警察“暴力执法”的情况,大家在坚决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权的同时,也应该进行反思,并从中汲取教训。最起码要知道,今后在与警察打交道时,该如何处置,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这一点与事后维权是同等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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