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时报消息:
一名姓名首字母为Q.Y的中国籍男子因被指控曾于2014年8月26日在Castellón性侵未成年少女,面临入狱12年的刑罚。除了入狱服刑之外,公检方还申请对男子进行一定经济处罚,包括向受害人赔偿共计一万欧元的精神伤害费以及150欧元的肢体伤害费。
根据检方提供的书面案情控诉报告,被告华人男子“对受害的未成年少女图谋不轨,在恐吓威逼的情况下,亲吻对方并实施强行抚摸,直到受害少女摔倒。男子顺势压在对方身上,但在少女的反抗下未能得逞。随后男子驾车将女孩带回家,向对方实施了性侵。”在男子的侵犯中,女孩出现颈部疼痛,皮肤红肿擦伤等肢体受伤情况,以及心理上的创伤。
据此,公检方还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男子判罚隔离令,在15年的时间内禁止他靠近受害少女的住处和其经常活动的地带,并勒令男子禁止通过任何方式和受害女孩取得联系。据了解,整个案件由本周三在Castellón省级法院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