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劳资纠纷”在旅西华人中有增无减。在工人和老板相互指责,甚至是打打闹闹的矛盾中,又多以“黑心”老板涉嫌盘剥工人的工资和福利为主。 面对华人中时不时就会曝出的劳资纠纷,很多当事人和旁观者的第一反应是用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事情的是非。然后再通过吵闹,求助亲友,或是有影响力的圈内人物来解决问题。如果再不行的话,就会找华文媒体,同乡会等,要曝光,“搞臭”对方,以此来伸张争议,保护自己的权益。 可在实际中,往往使尽了这种种手段以后,纠纷不但得不到解决,而且还是越理越乱。不仅当初的“交战”双方打得更加激烈,而且其他“帮忙”的,“观火”的,“多嘴”的等等,也一股脑地绞进来,发展成“混战”。 “劳资纠纷”不只是旅西华人中所特有的现象,任何社会都存在这个问题。对此,现代社会,作为一种倡导法制的社会,早已通过各种法律法规,为劳资纠纷提供了是非标准,解决办法,以及干预机构和组织等等。 西班牙是一个法制较为成熟的社会。大家在这里生活,遇到了劳资纠纷,首先应该想到的是依法解决。用劳动法规来评判是非,通过工会组织和企业主协会来维护权益。 但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劳资纠纷发生以后,华人首先想到的还是私下解决,在华人内部解决。 于是乎,人人都可成为衡量正义的化身,都可不顾一切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在这种“用吐沫淹死你”,“戳脊梁骨,戳死你”,甚至是用威胁,暴力来维护“正义”的过程中,一切解决办法,实际上都会沦为一种“私刑”。 “私刑”是指不通过法律和有相应职权的官方来断案,只通过当事人,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体的意志,来对所谓的“罪人”施以刑罚。在中国过去的封建社会,私刑非常盛行。最有名的就是对妇女“浸猪笼”。只要自认为正义的权势一方,如婆家,族长等认为那“罪人”该死,就会给装进笼子里投入池塘。没想到,时至今日,在生活在法治时代的旅西华人中,求助于“私刑”,用“私刑”来对纠纷一方进行“判罪”和“惩罚”的做法依然盛行。 日前,在马德里发生了一起华人美甲店老板涉嫌盘剥“黑工”工资和福利的劳资纠纷。事情发生以后,本应第一时间求助于工会组织,通过劳动法来维权的“黑工”,却按照华人中根深蒂固的习惯,先私下谈判,再找朋友,进而求助媒体,同乡会,最后在事情弄得满城风雨的情况下,又和媒体产生了不快……而那位“黑心”老板,不仅差点被华人中私刑般的吐沫给“淹死”,而且还绝地反击,说是要报警维权等等。 一个劳资纠纷,在华人中如乱麻团般死缠乱打,牵扯,裹挟进其它“法官”、“热心人”、“利用对象”、“好汉”等等角色和人等以后,最后乱作一团了,才想到了要“报警”,要“依法办事”。 作为媒体,我们深知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也非常重视每一位侨民的信任和期望。但媒体毕竟不是法官,也更不是可以随叫随到的好汉,或是打手,尤其是对于涉及许多法律问题和纷繁复杂细节的劳资纠纷,媒体有时更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仅我们如此,其它华人中的组织,如同乡会等等,同样也是这样。所以,遇到了难解的劳资纠纷以后,还是应该由能够管它的,有资格处理它的机构,来依法解决。 华人在解决劳资矛盾时,动不动就用“私刑”,这和许多人法制观念淡薄,对西班牙社会情况不甚了解,是有很大关系的。既然大家决定要在这里生活,就要对各种社会资源和治理措施有所了解。 例如,那位认为自己遭到“黑心”老板盘剥的“黑工”,如果了解了可求助于工会组织,同时工会可为其安排免费律师和翻译来维权,并且举报盘剥“黑工”的老板,还有助于他取得合法身份等情况的话,很可能就会第一时间去找工会了。而工会一旦介入,目前的状况很可能就会是另一番景象了。 所以,华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加强对当地社会的了解,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和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而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