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浪网2月23日马德里讯(柳传毅) 西班牙帕尔马群岛法院就“西班牙驸马”乌丹格林( I?aki Urdangarin)因腐败罪被判六年该如何服刑问题上,今日作出最宽待的裁定决议,无需入狱服刑,无需交付保证金,而仅需每月1日到法院报到一次。乌丹格林于今早10点15分抵达法院(图),以聆听和接收法院的入狱裁定,门外站满了围观者,有人大呼“腐败贼,大贪,把钱吐出来!”等口号。 在乌丹格林被海岛大区法院于日前判于六年半刑期后,本案检察官Pedro Horrach 即表示在该如何服刑上,会建议法院对乌丹格林(西班牙退休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的二女婿)适用于“保外式服刑”原则,也即缴纳一笔20万欧元保证金,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潜逃措施后,可不必真实入狱。多名法官在闭门磋商两天后,定下了以上的裁定,不仅无需入狱,也一并豁免了保证金。主要的宽待理由是:完全无潜逃风险。 本案检察官向来倾向于宽待,此前,在是否也起诉西班牙二公主克里丁娜上,曾与接收本案的受理法官(西班牙司法为,受理和审理须是不同法庭)爆发过冲突。此后,卷入该案的二公主也被判无罪。此次,在乌丹格林被宣判后,检察官于次日暗示“无潜逃风险”,可适用于“带预防措施的保外服刑”原则。 此类服刑方式,也即西班牙刑法里,针对非血腥罪行以及刑期不满五年的罪犯,常适用到的“带预防性措施的保外服刑”原则。这也暗示该原则被滥用,因乌丹格林刑期为六年。 由于该案涉及到一个西班牙皇室成员被诉讼入狱,备受西班牙社会关注,而这一最宽松的服刑决定,让许多人意外或不意外,对皇室不满的人强烈要求立即收监服刑,但最终无需入狱,让这些人失望和感意外,但也有人认为,“法律人人平等”本是空话,因法律总被特权阶层任意玩弄,所以,不必入狱也在许多人的意料中。 而更离奇的是,尽管这是服从了西班牙刑法里的“带预防性措施的可保外服刑”原则,但实际执行上等于不采用任何预防潜逃措施,因乌丹格林当前的定居地在瑞士,故而,每月报到一次是定期到瑞士的法院报到而非西班牙法院,而如果要离开欧盟区域或更改驻宅,则也需通报并可以被允许,等于说,一个被判六年徒刑的人,其实也可自由自在地周游世界。不过,一个身份显赫如乌丹格林的驸马爷,潜逃风险确实基本不存在。 这一案的另一要犯,即乌丹格林的合作伙伴Diego Torres,此前被判八年,今日也同样被适用于无需入狱的“保外服刑”,但不能离开西班牙,并须每月到西班牙法院报到一次。 来源:欧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