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属去世后,继承人必须处理的程序之一就是损益表。他们有义务出示吗?正如税务局所详细说明的那样,他们必须“在获得收入并且超过申报义务中规定的限额时出示该表格,无论纳税期的天数如何,该限额将全额适用于死者的财产,但不能将其抬高至该年”。因此,用户组织(OCU)解释了继承人面对死者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的做? 继承人的责任是什么? 首先,继承人必须负责死者的申报。重要的是,在此过程结束之前,无论是去缴纳税款还是领取税务局的退款,都不要关闭死者持有人的银行帐户。他们强调:“一旦完成申报,您就可以关闭或更改相关帐户的所有权。” 如果死亡发生在2021年,并且提交了与2020年相对应的声明,则继承人将不得不继续进行。死者必须提交的声明是个人声明,并且必须涵盖2021年自1月1日至死亡之间的时间段。“如果您符合必要的要求,除死者的收入外,就可以各自提交各自的纳税申报单或提交对帐单”,由OCU的详细说明。 您如何确认是否有义务支付? 另一个重要步骤是检查死者是否符合必须以强制方式出示声明的条件。如果不是,则OCU建议在支付不成功的情况下返才提交此过程。为此,您必须使用以下识别方法在税务局的Renta WEB门户中访问死者的个人资料: 1.死者的DNI 2.用于声明的框505表格 3.流程中将使用死者帐户的IBAN 如果支付不成功怎么办?您如何申请? 如果出示声明后遭退款,则继承人必须出示一系列文件以核实其身份。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表格H-100,内容为要求退还给继承人 2.死亡证明 3.家庭证明 4.最后遗嘱注册处的证书 如果退款金额等于2,000欧元 如果退款金额等于2,000欧元,则必须添加以下文件: 1.遗嘱 2.将收取这笔款项的人的银行所有权证明 3.以及所有继承人的DNI副本的书面和签名授权书 如果超过2,000欧元怎么办? 在这些情况下,继承人将需要: 1.宣布继承人的遗嘱或公证书 2.在遗产税中声明了退款金额的证明 3.以所有人或委托书名义的帐户所有权银行证明书,以指定的接收人为受益人 来源:华人老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