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消息,ALBACETE一名男子因为多次与未满11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而被警方逮捕,审判中法官宣布以性侵未成年罪判处其10年1个月的监禁,同样禁止他在12年内接近受害人1公里的范围,并且被取消从事任何需要与未成年人接触的工作资格12年。此外,他还必须要向受害人赔偿15,000欧元。 事情发生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之间,被告与受害人的母亲是朋友关系,他添加了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并利用对方尚未成熟的心理骗取与其发生性关系。据悉,被告经常会在女孩放学后将其接走然后进行性侵。直到次年9月,受害人母亲从朋友那里得知自己的女儿竟然和别人发生了性关系,于是她第二天便前往警察局报案。 来源:华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