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一个人身上可以携带的现金金额是有限制额度的,政府还有权要求持有者提供相关依据。为了防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律规定了可携带现金金额的最高数额,并说明了违规时应采取的措施。 如果这笔钱是在西班牙境内流动的,其金额上限为10万欧元。这并不意味着你不能携带等于或大于这个数字的现金,但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资金的流动。 如果这笔钱是转到国外的,则其限额下降至1万欧元。如果金额等于或超过这个数字,持有者就必须向税务局提交S1表格进行申报。S1表格是一份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支付手段变动的文件,只需要填写和上交,但必须在现金取出之前填写才有效。 持有者在银行取款或存款后,可以直接向银行出示文件。但如果不是通过银行进行现金交易,则必须在AEAT办事处或其网站上提交文件。如果需要将钱转到国外,那么就需要向主管部门,也就是海关出示文件。 不申报资金流动将面临的罚款 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定的程序,持有者可能会面临严重处罚。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您需要随身携带S1表格。除了现金之外,不记名支票、钱包卡等支付手段都会被财政部视为流动资金。 如果被有关部门查出没有申报,那么这笔钱将会被没收。此外,持有者还将被立案处罚,可能会被处以600欧元到所持金额两倍不等的罚款。 文章来源https://www.lainformacion.com/economia-negocios-y-finanzas/dinero-efectivo-puedo-llevar-multa-hacienda/2831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