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urias省法院第二庭判处一名父亲17年6个月零2天的监禁。他被指控对他的一个女儿进行了多年的性侵犯,还对另一个女儿进行了持续的**待。 自2010年8月左右,即被告与其当时的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开始,夫妻俩的两个女儿(一个出生于1998年,另一个出生于2003年)一直由被告监护,三人都住在Oviedo地区。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被告就对他的一个女儿进行了猥亵。女孩在长到14岁时,开始反抗父亲。而被告就抓住她的胳膊并拉扯她的头发,强行实施侵犯。随着女孩年龄的增长,被告的行为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暴力,而那时,女孩已经快15岁了。 女孩对此十分抗拒,但被告紧紧抓住她,并威胁要对她的妹妹或母亲做"坏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9年4月,直到女孩搬到母亲那里住。同样,这几年来被告人一直以开玩笑为借口,对自己另一个10多岁的女儿也进行了猥亵。 被告必须以民事责任的方式向他的一个女儿赔偿15,871.20欧元,另一个女儿赔偿3000欧元。 来源:华人资讯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