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高等法院的判决书认为:限制民众的自由行动,违反了宪法赋予西班牙民众的基本人权。法院理解疫情的严重性,政府有权在疫情期间临时削减部分基本人权。但是,所有法令,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来实施,例如宣布进入Estado de Alarma(紧急状态)。但是部长令却引用了另一条没有这些权限的法律。所以因为法律使用不当,部长令被宣布无效。简而言之,高等法院认为,政府宣布封禁马德里的措施可以理解,但是所执行的法律流程不对,存在违宪嫌疑。
昨天下午期间,马德里新冠防疫小组(卫生大臣Illa、卫生部紧急事务主任Simon;大区主席Ayuso、副主席Aguado、卫生部长Escudero和副部长Zapatero)召开了长达5个小时的紧急会议。会上,中央政府和马德里大区双方再度就封禁执行力度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马德里大区政府认为,大区最先实施的基础医疗区域性封禁已经取得良好效果,让马德里大区10万人感染率下降至500人左右,接近欧盟划归的封禁红线。因此,大区要求,中央政府应该将马德里的卫生防疫权利再次下放给大区,按照大区实际所需执行区域性封禁。同时,大区政府也向中央政府承诺,将根据疫情发展实时所需,“扩大或修改局部封禁范围。(habrá «novedades; se podrían actualizar, mejorar o ampliar»)”